共有土地分割的方式可分為1.協議分割及2.判決分割,
1. 協議分割:
必須全體共有人會同,若共有人有人已往生,必須其繼承人全部都會同才可 分割條件須
全部共有人談得攏
地政 登記規費:土地價值(按公告地價計算)之1/1000。
地政測量規費: 按分割後每筆土地800元計算。
印花稅:土地價值(按公告現值計算)之1/1000。
書狀費:按分割後每筆土地每位共有人為80元計算。
若分割前後共有人之間土地價值發生一平方公尺以上價差時,須負擔土地增值稅。
2.判決分割
任一共有人即可單獨提出申請 分割條件談不攏或有共有人不願意配合,或有共有人
(包括已死亡者之繼承人)失蹤
法院規費:原告持分土地價值(按公告現值計算)之百分之一 點一。
地政登記規費:申請人土地持分價值(按公告地價計算)之1/1000。
地政測量規費:按分割後每筆土地800元計算。
書狀費:按分割後每筆土地每位共有人為80元計算。
若共有人中有人已往生者,其欠繳的任何地價稅、房屋稅、牌照稅 等必須代為繳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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